一、活動宗旨:特辦理「金門印象-印象金門攝影比賽」,歡迎本校學生踴躍參與,以作品傳遞歡慶之活動意涵。
二、辦理單位:國立金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
三、參加對象:本校在學學生(含進修推廣部)
四、主題範圍:「金門印象、印象金門」,每件需含四張照片。
五、作品規格:
(一) 拍攝時間不限,每人限投 1 件,(1 件需含 4 張照片),格式請參閱附件一。
(二) 每件照片需付 150 字以內之文字敘述。
(三) 限數位檔投稿,作品檔案需符合以下要求:
1. 1200 萬像素以上。
2. 提供4張照片原始檔,JPG 格式。
六、參加辦法:
(一) 僅受理個人參加,每人限投 1 件作品。
(二) 參與本活動之組織與評選工作之個人不得報名參加。
(三) 採線上報名,請備齊相關資料,作品電子檔請上傳Google表單,否則不列入評審。(表單連結:https://forms.gle/gtyBAW4EaiWRut9g9)
(四) Google報名表請確實輸入表格內所有欄位。
1. 若報名表填寫不實造成作品判定困難,請參賽者自行負責。
2. 作品數位檔案,請提供最大檔案以供展覽活動輸出使用。
七、活動時程:
(一) 徵件日期:即日起至 115年 11 月 20 日(五)中午 12:00 止。
(二) 評選公告:獲獎訊息公告於本校網站,並透過電話或 E-mail 通
知得獎者。
八、評選辦法:邀請校內外專業人士組成評選委員會共同評選。
九、評分標準:
(一) 畫面構圖 35%-畫面張力。
(二) 主題呈現 30%-作品是否與主題有關聯性。
(三) 色彩呈現 35%-影像呈現。
十、獎勵辦法:取前三名與佳作數名,若作品未達水準,名次可從缺。本活動得獎獎金資中華民國相關規定扣繳。
◆第一名:獎金新台幣 2,000 元整,獎狀乙幀。
◆第二名:獎金新台幣 1,000 元整,獎狀乙幀。
◆第三名:獎金新台幣 500 元整,獎狀乙幀。
◆佳作數名,獎狀乙幀。
十一、 注意事項:
(一) 參加本活動之作品須為原創作品,不得有任何仿冒抄襲情事,並且未曾公開發表過,若有涉及他人著作權或侵害智慧財產權之情事,主辦單位得以取消資格並收回獎金。參加者個人所涉及之著作或智慧財產權侵害行為與本校無關。若損及本校校譽,參加者應負擔賠償責任。
(二) 參加本活動之作品不得涉及暴力、色情、誹謗等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內容。主辦單位保留參加作品之審查權利,若有違反之情事,將取消參加資格與獲獎資格,並請參加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。
(三) 得獎作品以參加人為著作人,得獎著作人須提供主辦單位得獎作品電子檔資料,以供後續相關運用,主辦單位有選擇作品使用之權利。本活動獎項確定時,得獎著作人應放棄行使其著作人格權,得獎作品、原稿及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,自公布得獎日起即歸屬於本校所有,管理及使用單位為本校;本校將依著作權法享有改作、重製、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、次數、各種方式用途使用之權利,且均不另行通知。
(四) 報名參加者即認同本活動之各項規定。本活動如有未盡事項,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之權利,並將於學校網站公告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