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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金大通識影音創作獎-短片競賽

2023-金大通識影音創作獎-短片競賽

2023 金大通識影音創作獎

【短片競賽】活動辦法

一、活動宗旨:為鼓勵學生善用影音工具,記錄在校園的生活記憶與學習點滴;培養觀察力、創造力,表達自身感想並盡情揮灑創意。

二、辦理單位:通識教育中心

三、參加對象:本校在學學生(含進修推廣部)

四、影片主題:邀請喜愛影像創作的同學們,透過多元的創意構想,用影像呈現金大校園的印象與學習經驗,可自行訂定與金大相關的主題,例如:金大印象、大學生在金門等。

五、報名方式:

  • 送件內容:

1.報名表。

2.著作財產授權使用同意書。

3.作品檔案等3項報名資料寄至generaleducation@email.nqu.edu.tw比賽專屬的電子信箱

主旨述明參主題、姓名,例如:短影片競賽­_金大印象_王小明。

(二) 影片格式:3~5 分鐘短片(影音品質 1080P 以上的 mp4 格式)

參賽作品須為全新作品,嚴禁抄襲與仿冒,曾於其它徵選活動得獎的作品

不得參加競賽、不得一稿多投,倘有上述情形,經查證屬實,一律取消參

賽資格。另外,參賽者須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作為本校公開發表、展示

及對外宣傳之用。

(三)拍攝手法不拘,製作工具不限,平板電腦、手機、相機、攝錄影機等器材均可。

六、活動日期:即日起至112年11月17日(五)中午12時止。

七、評選方式:

  • 評分標準:影片內容:40%、整體吸引力30%、創意30%
  • 邀請校內外相關領域教師進行評審。
  • 獎項由評審視參加者及作品水準議定,必要時得以「從缺」或「增加名額」辦理,參賽者需尊重評審結果,不得異議。

八、獎勵辦法:取前三名與佳作數名,本活動得獎獎金資中華民國相關規定扣繳。

第一名:獎金新台幣 3,000 元整,獎狀乙幀。

第二名:獎金新台幣 2,000 元整,獎狀乙幀。

第三名:獎金新台幣 1,000 元整,獎狀乙

佳作數名,獎狀乙幀。

九、注意事項:

(一)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有審查權,若不符合本比賽之規定,經查證屬實,得取消參賽與得獎資格。

(二)參賽作品著作財產權歸屬金門大學所有,參賽者同意無償授權本校,得將作品編輯、重製、改作、發行、公開展示、公開發表等,以作為本校報導、展示及對外宣傳之用。

(三)參賽作品檔案一經報名完成後,恕不退還作品及相關資料,若有需要請參賽者自行留存備份。

十、本計畫各項辦法,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保留隨時補充或修改之權利。

十一、聯絡人

通識教育中心 generaleducation@email.nqu.edu.tw

鄭小姐

聯絡電話:(082)313-7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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